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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县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情况一览表

发布时间:Feb 16, 2019 | 作者:罗田县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情况一览表



罗田县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情况一览表

序号

层级

名称

建成情况

(含建成时间)

职能和业务范围

1

总馆

罗田县文化馆


一、负责全县文化宣传的业务指导,配合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艺演出、比赛活动,包括常设阵地活动、社区、乡镇、广场等文化活动(含青少年、中老年及社会群体组织)。
  二、负责组织艺术创作,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辅导、讲座,推荐优秀文艺作品参加省、市及国家级文化艺术展示、展演和刊物发表。
  三、负责搜集、整理、挖掘和研究民族民间优秀文化,保护和传承民间文化遗产,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宣传活动,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充实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图片、视频、文字资料数据库工作。
  四、负责组织和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及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五、举办基层(含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等)文化骨干培训,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培养文化后备人才和基层文化骨干。
  六、指导乡镇分馆工作,加大对乡镇分馆的扶持力度,为乡镇分馆培训专业人员,并向分馆配送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
  七、提供数字文化信息服务,确保区域数字化资源共享。
  八、组织总分馆专业干部、文艺团体进行总馆与分馆的联谊、交流、学习活动、加强横向和纵向文化交流。
  九、做好对分馆的年度考核工作,并召开年终总分馆工作总结大会,对优秀分馆予以表彰。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2

分馆1

凤山镇文化站


一、负责乡镇文化宣传的业务指导、配合当地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包括青少年、中老年及社会群体组织。认真做好行政村综合文化活动室业务指导工作。
  二、负责组织群众文艺创作,推荐优秀文艺精品报送县文化馆,参加市、县级文化艺术展示、展演和刊物发表。
  三、配合及协助县文化馆搜集、整理、挖掘和研究民族民间优秀文化,保护和传承民间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做好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工作。
  四、选拔优秀文艺人才参加由市文化馆组织开展的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及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五、组织文艺骨干参加由市文化馆举办的各类展览、讲座、培训,邀请市文化馆艺术骨干到分馆进行专业辅导授课。
  六、制定年度文化工作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向总馆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及总结。
  七、负责指导辅导辖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以及社区的群众文化活动,培育社区文化品牌,加强社区文化团队和文化阵地建设。
  八、做好群众文化活动文本资料、图片等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报送工作,工作信息的起草、报送(报送至文化馆总馆)。
  九、及时向总馆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传递分馆信息,配合总馆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十、指导辖区社区(村)文化活动室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

分馆2

三里畈镇文化站


4

分馆3

胜利镇文化站


5

分馆4

河铺镇文化站


6

分馆5

平湖乡文化站


7

分馆6

骆驼坳镇文化站


8

分馆7

白莲河乡文化站


9

分馆8

匡河镇文化站


10

分馆9

大河岸镇文化站


11

分馆10

大崎镇文化站


12

分馆11

白庙河镇文化站


13

分馆12

九资河镇文化站